一、補助金額:原則上一件計畫請勿超過新臺幣10萬元,應用需求儘量尊重提案單位。
二、申請與執行期程:即日起至113年2月23日前提出申請表(附件一)與計劃書(附件二)執行至113年11月30日。
三、錄取名單將於4月中旬寄發信件通知申請聯絡人。
四、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人:陳惠芬,電話:06-2661490,電子信箱:yes0916@ms43.hinet.net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