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參加對象:
(一)親子組話劇比賽:臺北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及其直系親屬、親友(惟不包括該校所屬之本土語言教學支 援工作人員)。
(二)學生組話劇比賽:臺北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。
二、本比賽報名日期:
(一)報名:112年4月7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之前填妥報名表並附上足以證明為該生直系親屬的證明文件(如戶口名簿影本)及劇本摘要內容,作者親簽授權書逕向承辦學校報名(報名學生組不須檢附戶口名簿影本)。
(二)決賽:112年4月22日(星期六)假明湖國小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