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提供免費專業視力檢查相關注意事項略述如下:
(一)補助對象:112年就讀臺北市國小一至六年級,持本局發放之「護眼護照」或「護眼卡」並當(112)年尚未接受免費專業視力檢查之學童。
(二)補助期間: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。
(三)請協助轉知家長,使用符合年級之護眼護照/護眼卡接受視力檢查服務,護眼護照及護眼卡使用時間不受限原印製之受檢年級、學年度及檢查年度,惟每人每年限使用一次本局提供之專業視力檢查。當(112)年內未接受過此項檢查補助的學童,皆可使用護眼護照或護眼卡「護眼紀錄表」空白頁面記錄視力檢查結果(111學年度下學期6年級學童補助至112年6月30日止);上述「 護眼紀錄表」如不敷使用,請向本局申請空白「護眼紀錄表」提供學童使用。
(四)視力檢查服務地點:本服務眼科特約醫療機構(https:// bit.ly/高度近視合約院所)。
二、補助內容:本項服務補助費用包含掛號費(含部分負擔)及專業視力檢查(裸視視力檢查、最佳矯正視力、散瞳前驗光、裂隙燈檢查、散瞳後驗光)費用。檢查後學童如有其他醫療需求,請另行約診就醫,若家長要求於當日進行相關治療,為避免家長誤解,已請醫院機構務必清楚說明補助範圍、治療方式及相關衍生費用,於家長同意後再循健保方式就診。
學校地址:臺北市仁愛路一段2-4號
郵遞區號:10052
學校信箱:tmps@tmps.tp.edu.tw
電話:(02)2341-2822
傳真:(02)2351-76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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