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9月7日北市教資字第1113079593號函辦理。 二、對象:本市各級學校元宇宙教育推廣老師及對元宇宙教育相關議題有興趣、或有參與及指導科展及新興科技教學與競賽之教師。 三、參加元宇宙教育到校服務之推廣老師,將核予講師鐘點費,惟課務需自理。 四、若有相關疑問,請洽金華國小林麗珠專輔(02)23917402分機81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