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教育局112年9月11日北市教國字第1123080581號函辦理。
二、 補助對象 教育部核定全台國民小學在校家境清寒學生,經學校校長推薦所屬學校學生乙名(每 校限乙名)。以偏遠地區公立國民小學優先錄取,若有效案件超出總補助名額,將依 線上表單提交順序給獎。
三、 補助名額 國小學生 300 名。
四、 補助金額 每名獎助學金 3,000 元。另贈予獲獎名單每名受補助學生獎狀乙紙,以鼓勵學生逆境 向上之精神。
五、 申請時間(一一二學年度第一學期) 112 年 9 月 6 日(三)起至 112 年 9 月 28日(四)止。
六、 申請及審查 1. 本獎由全國縣(市)教育局(處)自即日起向轄內各級學校公告,並依申請日期 受理本獎助學金申請作業。 2. 各學校校長推薦乙名所屬學校學生,並加註推薦說明,由學校向本公司進行申請。 恕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事宜。 3. 請以學校為單位,依本公司網站最新版本申請相關文件(實施辦法、申請表單、 Q&A 等)備妥申請資料,於申請期間內填寫線上表單並上傳相關附件,向本公 司辦理申請。若申請學生已領有其它獎學金,各學校校長仍可視學生家境清寒狀 況,為學生申請本獎。
七、相關說明如附件,若有要申請的學生請於112年9月28日前將相關文件備齊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蔡老師
學校地址:臺北市仁愛路一段2-4號
郵遞區號:10052
學校信箱:tmps@tmps.tp.edu.tw
電話:(02)2341-2822
傳真:(02)2351-7673
統一編號:0413527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