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學生申請延長休業年限或重讀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 (一) 因故請假達一學期或扣除寒暑假連續達二十週以上。 (二) 因生理、家庭或其他特殊狀況, 經評估致不適合升讀高一年級或升學下一教育階段學習 。
★學生父母或監護人須於每年四月十日前,填妥申請表及應備資料向所屬設籍學校註冊組提出申請。
★詳情請詳閱附件。